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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传输单据流程

第一部分:商品订货

一、订货信息定时向网上传送

  1. 信息中心每日分两次向京客隆网站供应商专区传输订货信息。
  2. 第一次传输时间为每日10:30至11:00点。
    第二次传输时间为每日14:30至15:00点。

二、供货厂商摘取、回复订单

  1. 第一次从11:00开始,厂商登陆京客隆网站摘取订单,并于当日14:00前将确认的结果通过网上给予回复,并打印一联作为送货凭证。
  2. 第二次从15:00开始,可以登陆京客隆网站摘取订单,并于当日17点前将确认的结果通过网上给予回复,并打印一联作为送货凭证。
  3. 确认回复无货的商品,供应商不再送货。

三、订单的有效期为三天,从总部向网上发出订单之日起3日内有效,第三天的24点失效。送货时需持打印的商品订单及厂商出库票。

四、反馈信息的查询与解决

(一)每日两次查询:

  1. 采购中心补货员于每日14;00至14:30查询一次厂商回复订单情况;
  2. 每日17:00至17:30查询一次厂商回复订单情况。

(二)解决:

  1. 凡供应商未摘取订单、或摘取了订单未按要求时效给予回复的,补货员及时通知厂商摘取订单并给予回复确认。
  2. 凡外包装规格与订单包装规范不符的,厂家人员及时通知采购员调整商品包装规格,包装规格更改后,再向供应商重新要货。

五、急货商品的订单

急货商品的订货按原流程执行采取手工传真方式

第二部分:商品退厂

一、逾量商品退货

  1. "逾量商品退厂单"于每日的14:30至15:00点上传京客隆网站供应商专区。
  2. 供应商每日15:00点开始登陆京客隆网站供应商专区摘取京客隆逾量商品退货单。并打印一联作为退货凭证。

二、残损商品退货

  1. 直接配送"残损商品退厂单"供应商于每月1-6日的15:00点开始登陆京客隆网站供应商专区摘取京客隆退货单。并打印一联作为退货凭证。
  2. 协力配送"残损商品退厂单",供货厂商于每月20日至26日15:00点开始登陆京客隆网站供应商专区摘取京客隆退厂单。并打印一联作为退货凭证。

三、注意事项

  1. 退厂单有效期:从发送到网上之日算起一周内有效,第七日的24点退厂单自动转入结算结算,退货商品按合同约定处理。
    (合同约定:各厂商自接到退厂单起,七日内未对退厂单所列商品进行退换货处理,商品由甲方处理,并按退厂单金额从应结货款中扣除)
  2. 供应商摘取退厂单时发现有与本厂商品不符的应于当日及时电话反馈京客隆采购中心补货员进行处理。